

漫畫:馮大美
我該怎么辦
機關干部老陳最近給“紀律君”來電說,臨近年節,作為本地人,親朋好友多,彼此間難免有些人情來往。近來單位正組織黨員干部學習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里面提到不允許收受“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老陳希望明確了解,依據新規,哪些“禮尚往來”算違紀,哪些則是正常人情往來?
“紀律君”如是說
中國社會講究人情世故,崇尚“禮尚往來”,逢年過節探親訪友是很正常的。黨員干部怎樣做才能既尊重風俗人情,又遵守紀律規定呢?
首先明確,有些禮是絕不能收的。新《條例》第83條第一款強調,對于“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一律不準收受。所謂“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是指可能與公職相關聯的、與公正履行公職相沖突的禮品、禮金、消費卡,既包括管理和服務對象所贈,也包括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所贈,還包括外商、私營企業主所贈,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例如下級向上級送的,工作對象向主管部門工作人員送的,辦理公務的過程中送的,向領導同志家屬送的,包括親友之間為辦成某件公事而送的,等等。一旦收受,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其次,新《條例》沒有對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等行為搞簡單的“一刀切”,而是區別了不同情況,分別作出規定。
第83條第二款強調“收受其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也就是說,日常生活中純屬禮尚往來,收受同事、同學、老鄉、朋友等贈送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雖然與公正執行公務無關,也要視情況予以處理。這個“情況”就是“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因為每個人的朋友、親屬之間以及彼此親疏程度不同,對于“正常禮尚往來”的具體標準肯定也是不一樣的,再加上全國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平衡、風俗人情各異,從黨內法規角度規定一個具體的數額也不太現實,但實踐中可以結合各地的風俗、慣例、經濟狀況等綜合把握。比如,在深圳,普通同事朋友間的份子錢大約是幾百元,某黨員領導干部卻收受來自好友的價值數千元甚至上萬元的厚禮,就屬于明顯超出了禮尚往來的正常范疇。
另外還要強調的是,平等相待、有來有往,是禮尚往來的基本原則。人情往來,包括禮金的多寡,應該對等、平等,這才符合“禮尚往來”的本義。換句話說,黨員干部在所謂“人情往來”中,如果只來不往、只進不出,那就不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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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禮和送禮是“一個硬幣的兩面”,新《條例》在對“收”的一方作出規定的同時,也對“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送禮者作出了處分規定。第84條強調“向從事公務的人員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此次《條例》新增這一規定,意在明確,對于“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不僅收禮者要受處分,送禮者也同樣為黨紀所不容。(深圳特區報記者 任琦 通訊員 王保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