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紀律在身邊第113期】談話函詢和談話提醒有何區別

我該怎么辦
近期,市直某單位黨員干部小王被紀檢部門談話函詢了,由于是第一次,因此向“紀律君”咨詢談話函詢是什么,與平時說的談話提醒有什么區別。
“紀律君”如是說
監督執紀工作一直有著嚴格的流程和遵循,在紀檢機關接到對干部一般性違紀問題的反映后,通常會及時找本人核實、談話,讓干部把問題講清楚。談話函詢就是方式之一,充分體現了嚴管厚愛。為了堅決落實把紀律挺在前面,給有輕微問題黨員“治治病”,黨內法規在工作流程和處理標準方面都有嚴格規定。
《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下稱《工作規則》)第十六條規定,承辦部門應當結合問題線索所涉及地區、部門、單位總體情況,綜合分析,按照談話函詢、初步核實、暫存待查、予以了結四類方式進行處置。同時,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談話函詢工作應當在談話結束或者收到函詢回復后30日內辦結,由承辦部門寫出情況報告和處置意見后報批。根據不同情形作出相應處理,問題輕微,不需要追究黨紀責任的,采取談話提醒、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談話等方式處理。概括來說,談話函詢是一種反映問題線索處置方式,而談話提醒是一種組織處理方式。
所以,小王不用緊張,如果真的沒有違紀行為,在經過核實之后,按照《工作規則》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承辦部門將會為小王予以澄清。
相關案例
2016年,教育部對18名領導干部的函詢回復情況進行了抽查核實。結果發現,個別干部未如實向組織說明情況和問題,比如有人認為組織談話函詢是群眾故意找茬,組織小題大做;有人對一些重點問題和敏感問題不正面回應,輕描淡寫,甚至答非所問;還有人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甚至在組織約談、調查過程中與相關人員串供或偽造、銷毀、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最終,相關干部被嚴肅處理,其中2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1人免去校級領導職務。
延伸閱讀
談話函詢作為監督執紀問責工作中的重要環節,旨在把紀律挺在前面,防止黨員干部“由小錯釀成大禍”,體現著組織對黨員干部的關心和愛護。而現實中,部分黨員干部卻抱著僥幸心理,不如實說明情況,甚至虛構事實、欺瞞組織。此類因對抗組織審查被給予黨紀處分的前例不勝枚舉。對全體黨員來說,正確對待談話函詢是最基本的要求。有問題的,要認識到這是組織給的機會,要珍惜把握這種機會,相信組織、依靠組織,主動承認錯誤,誠心改過悔錯。沒問題的,要本著“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態度,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澄清事實,輕裝前進。(記者 任琦 通訊員 戰旗 王保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