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紀律在身邊】第108期 境外出版物勿隨意帶入境

漫畫:馮大美
我該怎么辦
國慶長假期間,黨員小李出國游玩時,看到了一本戲說黨史的書,覺得新鮮有趣就帶了回來,結果在過海關時被查獲。由于該書含有大量歪曲、污蔑黨史的內容,情節較嚴重,執法部門將此事通報給小李的所在單位。在得知自己很可能因此被處分后,小李既緊張又委屈。他錯在了哪兒呢?
“紀律君”如是說
近年來,隨著我國的快速發展和改革開放,境外一些反動組織也在通過更多方式向我國國民傳播有害言論,試圖通過書籍音像等資料撼動黨員的理想信念,危害國家安全和政治穩定。因此,諸多黨內法規都對此類書刊、音像資料進行了明確規定。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下稱《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私自攜帶、寄遞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所列內容之一的書刊、音像制品、電子讀物等入出境,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所列內容是指: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立場、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反對黨的改革開放決策;違背四項基本原則,違背、歪曲黨的改革開放決策,或者其他有嚴重政治問題;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丑化黨和國家形象,或者詆毀、誣蔑黨和國家領導人,或者歪曲黨史、軍史。
與此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海關進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監管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也對此類行為進行了明確規定,一旦構成違法,還應結合《條例》第四章對違法犯罪黨員的紀律處分,依照處分較重的條款定性處理。
從上述規定看來,毫無疑問小李攜帶反動書籍入境是違反政治紀律的,受到相應處理或處分也不冤枉了。
相關案例
2014年12月13日,呼倫貝爾市旅游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包玉祥持因公往來港澳通行證經首都國際機場旅檢大廳入境時,海關工作人員在其行李內查獲政治性有害出版物23冊。后通報稱,包玉祥同志身為黨員領導干部,自我約束意識不強,紀律意識淡薄,攜帶大量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入境,其行為嚴重違反了出國境相關規定,嚴重違反了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根據有關規定,呼倫貝爾市紀委于2015年9月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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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不準“攜帶”到不準“攜帶、寄遞”,從“批評教育、警告或者嚴重警告”到“警告或者嚴重警告”,日益嚴厲的黨規黨紀正進一步要求黨員不僅不能違反政治紀律,更要主動分辨政治信息的好壞并與不良信息做斗爭。這就要求黨員有清醒的頭腦和堅定的意志,明辨是非的能力,時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堅定“四個自信”,增強“四個意識”,堅決捍衛黨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積極向社會傳播正能量,用每一名黨員的感染力維護黨和國家的穩定、統一、團結。(記者 任 琦 通訊員 王保紅 戰 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