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漫畫:馮大美
我該怎么辦
按照規劃,某社區要進行舊改,大面積的集體和個人物業要拆遷。由于對于征地補償款的標準有不同意見,不少社區居民要求公開征地詳細事項。面對居民的合理訴求,該社區黨支部副書記、居委會主任劉某,非但不予理會,還組織社會閑雜人員威脅相關居民,造成惡劣影響。紀檢機關經過調查,對劉某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紀律君”如是說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深入推進黨務政務廠務村(居)務公開,保障群眾知情權,是加強民主監督,治理群眾身邊的腐敗和“四風”問題的重要舉措。但在現實中,一些干部因為存在嚴重的特權思想,或是為了維護個人和單位的不正當利益,漠視群眾知情權,不按規定公開相關信息等。對于這類情況,《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不按照規定公開黨務、政務、廠務、村(居)務等,侵犯群眾知情權,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本案涉及到居務公開的問題。居務公開是指居委會根據有關規定,把本村涉及國家、集體和居民利益的事務,通過一定形式和程序告知居民,以便接受監督的行為。中辦、國辦有關文件,對居務公開的內容、公開范圍、程序等事項進行了規范。本案中,劉某所在社區要進行大面積的拆遷,居民提出公開征地拆遷相關事項的要求是合情合理的。然而,劉某不但置之不理,還組織社會閑雜人員威脅相關居民。這一行為性質惡劣,有悖于基層民主建設,侵害了群眾的民主權利,破壞了黨群、干群關系,應根據《黨紀處分條例》第一百一十一條追究其紀律責任。
相關案例
2015年,湖北省長陽土家族自治縣資丘鎮西陽坡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徐永學在落實該村危房改造政策過程中,既不組織召開村組干部會討論、村民代表會評議,也不向群眾公開公示,導致不符合條件的農戶享受國家危房改造政策,造成不良影響。事后,徐永學因侵犯群眾知情權、有失公平問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延伸閱讀
“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督”是黨章規定的具體要求。《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將基層存在的違反黨務、政務、廠務、村(居)務等公開的行為,納入違反群眾紀律的范疇,設定相應的處分條款,是以嚴明紀律保障群眾知情權的體現。
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也強調,要在尊崇黨章、依規治黨的同時,堅持黨內監督和人民群眾監督相結合,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群眾監督,確保權力受到嚴格約束。在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形勢下,各級黨員干部一定要增強黨章黨規意識,切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記者 任 琦 通訊員 王保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