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漫畫:馮大美
我該怎么辦
某局公務員小劉節日期間與家人去外地景點游玩,由于游客太多、管理不力,景區秩序較亂。小劉與家人因為排隊問題與其他游客發生爭執,甚至動了手。現場有群眾為了投訴景區管理混亂,將爭執過程拍下來后上傳到網上,小劉的行為因此被很多熟人知曉。由于造成了不良影響,局機關紀委對小劉給予警告處分。小劉想不通,怎么排個隊吵個架紀委都要管?
“紀律君”如是說
類似于公共場合大打出手、影響社會秩序的行為,違背了社會公序良俗,對于黨員來說,這不只是單純的道德問題,還違反了黨紀。因為,黨員身份決定了黨員必須以更高的標準要求自己,《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紀法分開,對黨員的生活紀律作出了明確規定。
《條例》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有不當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第一百二十九條規定,有其他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行為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所謂“公序良俗”,就是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的簡稱,是指國家社會存在及發展所必需的秩序和道德。根據黨章,黨員有義務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帶頭實踐社會主義榮辱觀,提倡共產主義道德,必須時刻自警自省,決不能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社會公德以及家庭美德。
本案中,小劉在與他人出現沖突時,完全可以理性地解決問題。但他不顧黨員形象,意氣用事,嚴重影響公共秩序,造成了不良影響,應根據《條例》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給予相應處分。
值得注意的是,黨員違背社會公序良俗,造成不良影響的,才給予黨紀處分。如果情節一般,可以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第一種形態,即通過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批評教育等方式處理。
相關案例
2014年4月29日,三門峽市盧氏縣文廣新局原局長賈建濤等人到河南廣播電臺商洽工作。午餐期間,賈建濤違規飲酒。午餐后,賈建濤與司機到省廣電局停車場取車回盧氏縣,發現自己的車輛被另一轎車堵住無法駛離,他撥打了對方車主張某的手機,對方沒有接聽,他便直接將后車上的雨刮器掰斷扔到地上,并在河南廣播大廈辦公區域大聲喧嘩。張某回到廣電局院內,聽說自己的車被損毀,立即攔住準備離開的賈建濤要求賠償。有目擊者稱,張某被賈建濤扯拽了20多米,胳膊多處淤青紅腫。
此事被媒體報道后,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4月30日,經盧氏縣委研究決定,免去賈建濤文廣新局局長職務。通過調查取證、核實其違紀情況后,經盧氏縣紀委研究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延伸閱讀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開列負面清單,劃定了黨組織和每一名黨員不能觸碰的“紀律底線”;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則堅持正面倡導、標注了一條黨員應努力達到的“道德高線”。對于每一位黨員來說,在嚴格要求遵守社會公序良俗這一點上,要將貫徹落實《準則》和《條例》結合起來,既要努力達到《準則》的要求,也要嚴格遵守《條例》中的生活紀律條款。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狠抓作風建設,馳而不息糾正“四風”,為全黨全社會樹立了標桿。廣大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要充分認識作風建設的重大意義,堅守共產黨人的精神高地,傳承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樹立崇高道德追求,充分發揮先鋒模范作用。(記者 任琦 通訊員 王保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