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漫畫:馮大美
【我該怎么辦】
街道辦主任老陳待人熱情,愛交朋友,交際甚廣。當了領導干部后,前來主動交往的人更多了,他來者不拒,和各種“朋友”打成一片,基本不回家吃飯。與一些老板“朋友”吃飯時動輒上萬元,在高檔酒樓和一些娛樂場所也出手闊綽。有網友拍下他在KTV挑選高價酒水的照片,并上傳至朋友圈后,在網絡上產生不良影響。上級紀委查實相關情況后對他給予警告處分時,他很不理解地向“紀律君”表示,自己在“八小時以外”有娛樂活動并不稀奇,加之沒有用公款消費,與這些朋友也有來有往,怎么因為其中幾次聚會花銷多些就要受處分呢?
【“紀律君”如是說】
黨員干部作為普通社會成員,有社會交往很正常,黨紀所約束的并不是這一類的社會活動,而是違反了黨的生活紀律的有關問題。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所謂“生活奢靡、貪圖享樂”,主要是指黨員背離了黨章要求的“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義務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尚儉戒奢”的要求,在日常生活中,講排場,比闊氣,恰如廣大群眾批評的那種土豪氣。所謂“不良影響”,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風俗習慣和群眾反映等因素綜合考慮。這里要特別指出的是,上述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行為,是指用自己的錢進行高標準或者揮霍性的消費。在黨的改革開放政策下,靠誠實勞動先富裕起來的黨員、干部,生活過得好一點,群眾完全能理解,但是過分奢靡,群眾中、社會上是有評價標準的,會認為他們已不像一名共產黨員。對這樣處理私生活的黨員,黨組織不能不管、不能不予過問。
在本案中,老陳為人熱情、廣交朋友是性格優點,但其在社會交往中的一些行為涉及奢靡消費,并造成不良影響,已經違反黨的生活紀律,理應受到黨紀處分。
【相關案例】
某市派出所所長王某某,因父母經商,家庭富有,平時開豪車、戴名表,住高檔別墅,經常出入高檔酒店吃喝,生活高調奢華,同時,生活方式不健康,經常在高檔會所玩到凌晨兩三點,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后因違反生活紀律被處分。
【延伸閱讀】
對黨員干部,不僅要監督其“八小時以內”遵守紀律的情況,還要以黨紀條規約束其“八小時以外”的行為,實現“全覆蓋”,不留盲區和死角。共產黨員在生活方式、情趣愛好等看似“私人化”的方面,必須更加嚴格要求自己,自覺抵制低級趣味和歪風邪氣的侵蝕,永葆共產黨人的政治本色。
2015年8月,廣東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下發《關于加強黨員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活動監督管理的意見》,對黨員領導干部在工作時間以外所從事的與職務影響相關或個人生活領域的活動強化監督。深圳也在福田、鹽田等區開展“八小時以外”活動監督管理試點,圍繞黨員干部社交圈、生活圈和休閑圈,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遵守黨紀的監督檢查。(記者 任琦 通訊員 王保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