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漫畫:顏慶雄
我該怎么辦
某區最近擬提拔一批處級干部,在對相關人選進行考察時,區委組織部負責這項工作的老王發現其中一名干部在10個月前曾因違規辦理因私護照且未向組織報告,被區紀委給予警告處分。這名干部工作能力突出、群眾基礎也不錯,本來是組織部重點關注培養的對象,但就是背了這樣一個處分,這到底還會不會影響他的提拔呢?如果有影響,會影響到什么時候呢?老王拿不準,于是給“紀律君”來電咨詢。黨紀處分的影響期有多久,對干部提拔任職有多大影響?
“紀律君”如是說
老王遇到的其實是黨紀處分的影響期的問題。黨紀處分,作為一種懲處措施,自然會對黨員造成一定的政治影響。根據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下稱《條例》),對黨員的紀律處分根據程度輕重分別有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五種。不同處分的影響期和對干部造成的影響程度也不盡相同。
警告處分的影響期是一年,嚴重警告處分的影響期是一年半。也就是說,黨員在受到警告處分一年內、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半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于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是指撤銷受處分黨員由黨內選舉或者組織任命的黨內職務。黨員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二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于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留黨察看處分,分為留黨察看一年、留黨察看兩年。黨員受留黨察看處分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留黨察看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的,期滿后恢復其黨員權利;堅持不改或者又發現其他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違紀行為的,應當開除黨籍。黨員受到留黨察看處分,其黨內職務自然撤銷。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恢復黨員權利后兩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于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黨紀最嚴厲的處分是開除黨籍,一旦被開除出黨,五年內不得重新入黨。
相比原來的《條例》,嚴重警告的影響期由原來的一年,延長到一年半,其他處分的影響期則沒有改變。
因此,老王遇到的這個問題,答案是顯而易見的。這名受到黨紀警告處分的干部,根據現行的《條例》,一年的影響期尚未過去,所以不應進入此次擬提拔干部的候選名單中。
“紀律君”在替這位干部感到惋惜的同時,也想提醒廣大黨員干部,即將于明年1月1日實施的新《條例》將更“嚴”,除了體現在對各種違紀行為的界定上,也體現在黨紀處分的影響上,這一點從嚴重警告的影響期由此前的一年延長到一年半可以看出。因此,更要嚴格樹立黨章黨規黨紀意識,守住紀律“底線”,這樣才能走穩走遠,對一名黨員來說是多么重要。
相關案例
2013年1月6日,鄭州市某區辦事處主任陳某因公款消費8840元,在2013年9月初,被鄭州市紀委查處通報,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然而在3個月后,陳某竟調任該區執法局局長,由原來“屈居”辦事處書記之后的二把手,換了個位置成了一把手。此事經媒體曝光后,該區召開常委會,陳某被免去某局黨組副書記、局長職務。
延伸閱讀
受到黨紀處分的黨員,在年度考核方面有哪些規定呢?“紀律君”梳理了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人事部共同制定的《關于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有關問題的意見》中的相關條款,大體可以歸納如下:
一、受黨內警告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
二、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因與職務行為有關的錯誤而受到嚴重警告處分的,確定為不稱職;因其他錯誤而受到嚴重警告處分的,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
三、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稱職;第二年按其新任職務參加考核,按規定條件確定等次。
四、受留黨察看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稱職;受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的次年,參加考核時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受留黨察看兩年處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評等次。
五、受開除黨籍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稱職;第二年和第三年參加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
六、涉嫌違反黨紀被立案檢查的,可以參加年度考核,但在其受檢查期間不確定等次。結案后,不給予黨紀處分的,按規定補定等次;給予黨紀處分的,視其所受處分種類,按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