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漫畫:張亮
●我該怎么辦
某區領導老陳的兒子結婚,家人決定到粵北老家辦婚禮。婚宴當天有不少轄區企業的老板前往賀喜,婚禮辦得非常隆重,禮金也收了17萬多元,給當地帶來了不良影響。老陳回到深圳后非常忐忑,他向“紀律君”咨詢,這種并非出于主觀故意的大操大辦是否違紀?收受的禮金能否算作人情來往?
●“紀律君”如是說
中國素有文明禮儀大國之稱,社會上禮尚往來、講究人情的觀念根深蒂固,婚喪喜慶時送禮隨份子已經成為一種傳統民俗。但一段時間以來,這種習俗逐漸演變成某些官員斂財的渠道,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五條規定劃出了明確的紀律紅線。該條規定,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同時還強調,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中,借機斂財或者有其他侵犯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行為的,依照前款規定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直至開除黨籍。
根據上述有關規定,黨紀并非一刀切地禁止黨員干部辦宴席,但明確要求注意宴請的規模和范圍,同時提倡勤儉節約風氣,避免鋪張浪費、助長奢靡之風。更重要的是,不能將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作為個人斂財、大肆收受禮金的渠道。因此,黨員干部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問題上,要堅決做到:堅持文明節儉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事先向組織報告,不接受有利害關系單位和個人的禮金禮品,事后向組織報告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實際情況。
老陳為兒子操辦婚禮并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的禮金,明顯屬于違紀。因此,“紀律君”建議老陳,退還違規收受的禮金,并及時向區紀委報告婚禮的實際情況,主動接受組織的監督。
●相關案例
2014年6月3日,甘肅省景泰縣第二中學黨支部原書記杜全銘向景泰縣紀委申報為兒子操辦婚禮有關事宜,填報了《黨員干部職工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報告表》,并作出承諾:“2014年6月5日為次子舉辦婚宴,宴請親屬100人,宴請朋友200人,宴請標準每桌680元”。但是,事實上婚禮共設婚宴66桌,超出了承諾宴請人數兩倍之多,違規收受禮金18000元。最終,杜全銘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免職處分,違規收取的18000元禮金也被收繳。
●延伸閱讀
數據顯示,2015年,全國有4413名黨員干部因違規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受到黨政紀處分,超過此前兩年的總和。在明令禁止之下,為何一些黨員干部還要頂風違紀,以身試法?
紅白喜事辦席,增加相互之間的感情,這本無可厚非,但有的領導干部“頂風作案”大操大辦的做法,說白了就是利益驅使。一方面,黨員干部大操大辦,這對很多“有事相求”的人來說是千載難逢的機會,不惜重金“厚禮”相贈,希望今日“投之以桃”,他日能夠“報之以李”;另一方面,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黨員干部也可以借此機會,以正常人情來往的名義,收取服務和管理對象的禮金。一場紅白喜事,披著人情“外衣”送上的禮金背后,是權錢交易、利益輸送,也可能會為今后更嚴重的腐敗埋下伏筆。因此,黨員干部應時刻保持清醒,以身作則,避免將公權力與個人私事交織在一起,造成惡劣后果。(深圳特區報記者 任琦 通訊員 陳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