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漫畫: 馮大美
我該怎么辦
王某是某區直單位負責人,最近遇上了煩心事。原來,親戚小孩大學畢業正在找工作,剛巧他單位下屬事業單位最近在招人,所以,親戚三番五次上門拜訪,希望他能出面打個招呼,關照一下。王某有些猶豫,這個親戚跟自家關系不錯,單位也正是需要用人的時候,何不做個順水人情呢?
“紀律君”如是說
就業對于國家,工作對于個人,都是大事,尤其在就業壓力仍然存在的情況下,找份好工作更是所有畢業生和家長的共同愿望。在這種情況下,王某的親戚希望自己的小孩有份好工作,心情可以理解,但方法不可取。找人說情打招呼干預人事工作,實在要不得。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在干部、職工的錄用、考核、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和征兵、安置復轉軍人等工作中,隱瞞、歪曲事實真相,或者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違反有關規定為本人或者其他人謀取利益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處分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在選拔任用、錄用、聘用、考核、晉升、評選等干部人事工作中違反有關規定的,予以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情節較重的,予以降級或者撤職;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除此之外,《政務處分法》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二條還規定了公職人員違反組織要求的8種行為:一是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二是篡改偽造本人檔案;三是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四是違反出國(境)管理規定;五是違規選拔任用干部和人事工作弄虛作假;六是打擊報復行使批評、申訴、控告、檢舉等權利;七是誣告陷害;八是破壞選舉。
作為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王某應當嚴格執行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相關黨紀法規,不利用職權和影響插手干預相關工作。面對親戚的請托,應當曉之以理,解釋清楚相關政策,否則,不但破壞單位政治生態,帶壞社會風氣,最終也會影響到自己和親戚小孩的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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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儋州市畜牧獸醫局原局長李昌充在畜牧系統工作近四十年,自2009年起就擔任儋州市畜牧局副局長并主持全面工作。在任期間,李昌充把兒子安排進畜牧局下屬單位動物衛生監督所,堂妹也在其打點下進入畜種場當會計。除了自己的親屬外,畜牧局原辦公室主任王某的兒子王宇安、原副局長張某的兒子張浩也被李昌充分別安排進畜種場擔任要職。這些人利用負責和分管的業務,在工程、飼料、獸藥、疫苗等供應環節做起斂財文章,逐漸形成管啥吃啥、各吃一攤、“碩鼠”成群的貪腐格局。2019年11月,儋州市紀委監委對李昌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最終,給予李昌充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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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路線確定之后,干部就是決定的因素,選好用好干部歷來是我黨干部工作的關鍵。習近平總書記更是明確指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對政治生活危害最烈,各級黨委要從查處的大量腐敗案件中反思選人用人的得失,下大決心治理吏治腐敗。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先后出臺了一系列干部人事工作制度,《公務員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國家法律法規也相繼修訂、出臺,組織人事工作日趨規范,講標準不講關系、講原則不講義氣等做法已成為行為自覺。相信隨著各項制度的深入落實,選人用人風氣的深入治理,選人用人全過程的有效監督,干部將更加清正、政府將更加清廉、政治也將更加清明。(■ 深圳特區報記者 寧若鴻 通訊員 羅文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