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漫畫:首席編輯 馮大美
我該怎么辦
最近,又到了領導干部一年一度填報個人有關事項的時候。處級領導干部老蔡看到要填報的內容項目繁多,覺得麻煩,于是想投機取巧直接復制去年的填報內容。他心想:這一年自己的工作生活又沒多大的變化,反正每年要填報的內容都差不多,用去年的內容湊合一下應該也沒問題吧?
“紀律君”如是說
近期,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了《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會議強調,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是請示報告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向組織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是領導干部必須遵守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領導干部要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對黨忠誠老實、光明磊落,說老實話、辦老實事、做老實人,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自覺接受組織監督。高級干部要帶頭執行、模范遵守、以上率下。
面對個人有關事項的填報,個別領導干部出現不按時(及時)報告、漏報、瞞報等錯誤行為。這些問題的背后有多種原因,比如思想不重視、政策把握不準、與家屬信息溝通不及時不全面、有僥幸和欺瞞心理等,但說到底還是政治意識、紀律意識和組織觀念不強。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隱瞞不報,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隱瞞不報,情節較重的,予以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
如實填寫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是檢驗領導干部是否對黨忠誠老實的“試金石”。老蔡作為領導干部,絕不能用去年的內容敷衍了事,而應當認真研讀要求,精準掌握填報內容、怎樣填報、注意事項等,如實、客觀、坦誠地向組織報告每一個事項的真實情況,說實話、報實情、交實底,在對黨忠誠、遵規守紀上做出表率。
相關案例
2020年,湖南省紀委監委發布通報,湘潭市委政法委原副書記陳震龍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中提到陳震龍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瞞報個人財產、投資情況。調查發現,從2014年到2019年,為逃避組織對其巨額財產的核查,陳震龍在個人事項報告中刻意填寫兒子的曾用名,并錯填其兒子身份證號等信息,隱瞞以兒子名義購買的5個商業門面和3棟別墅。2017年6月至2019年1月,陳震龍沒有報告參與涉砂經營活動,指使他人做掛名股東的行為,還故意隱瞞違規投資入股建材廠并分紅獲利的事實。從2009年開始,陳震龍故意使用虛假身份證件開設銀行卡和股票賬戶,并進行大額交易,隱瞞巨額違紀違法資金的來源和去向。
延伸閱讀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納入全面從嚴治黨戰略布局,作為嚴明黨的紀律規矩、從嚴管理監督干部的重要措施,有力推進管黨治吏走深走實落地見效。是否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看似是工作生活中的小事,實際上是關系黨性原則的大事,本質上是要求黨員干部表里如一、知行合一,自覺履行黨章規定“對黨忠誠老實”的基本義務,踐行入黨誓詞中“對黨忠誠”的莊嚴承諾。各級領導干部要把填報個人有關事項作為恪守政治紀律的“硬杠杠”,如實向組織“亮家底”,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