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體系
——十六論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會和諧之本。
“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大任務。”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對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體系作出重要部署,指出必須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完善基本公共服務制度體系,加強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不斷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彰顯了我們黨以人民為中心推進改革的價值取向。
民生無小事,枝葉總關情。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保障和改善民生,部署推動一系列針對性強、含金量足的重大改革,歷史性地解決了絕對貧困問題,建成世界上規模最大的教育體系、社會保障體系、醫療衛生體系,在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取得長足進展,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保障和改善民生沒有終點,只有連續不斷的新起點。當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城鄉區域發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仍然較大,群眾在就業、教育、醫療、托育、養老、住房等方面仍面臨不少難題,社會民生領域的短板弱項還比較多,與社會的期待和人民群眾的需求相比還有不小的差距。面對這些發展中的問題和挑戰,必須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從體制機制上破題,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老百姓關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抓住什么、推進什么。全會《決定》以制度建設為主線推進民生領域改革,必須以釘釘子精神抓好落實。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是改善民生、實現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最重要最直接的方式,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制度體系,多渠道增加城鄉居民財產性收入。就業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要完善就業優先政策,健全高質量充分就業促進機制,完善就業公共服務體系,著力解決結構性就業矛盾。社會保障關系群眾的幸福冷暖和社會公平,要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健全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人員社保制度,全面取消在就業地參保戶籍限制,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人民健康是人民幸福生活的基礎,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健康優先發展戰略,促進優質醫療資源擴容下沉和區域均衡布局,深化以公益性為導向的公立醫院改革。“一老一小”是家事更是民生大事,要健全覆蓋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務體系,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和激勵機制,穩妥有序推進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改革。
作為改革開放的排頭兵、先行地、實驗區,廣東始終堅持把為人民謀幸福作為檢驗改革成效的標準,讓改革開放成果更好惠及廣大人民群眾。從堅持把七成財政支出用在民生領域,到堅持“小切口大變化”、每年辦好十件民生實事;從按照“強基層、建高地、登高峰”的總體思路持續完善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到建成契合廣東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職業教育體系……黨的十八大以來,廣東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決策部署,用心用情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新征程上,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落實《決定》部署,深入推進民生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繼續加大民生投入,更加注重民生政策有效性和可持續性,實施好就業、教育、醫療、住房、養老、育兒、交通、食品安全、消費者權益保護、平安等“民生十大工程”,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在推動高質量發展中創造高品質生活。
中國式現代化,民生為大。全省上下要深入學習貫徹全會精神,不斷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體系,突出均衡性可及性,高水平謀劃推進民生工作,采取更多暖民心、惠民生的舉措,奮力書寫廣東幸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