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龍崗區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龍崗區委批準,龍崗區紀委監委對龍崗區總工會原正處級干部戴海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審查調查。
經查,戴海清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財物,通過向管理服務對象放貸方式獲取不當收益;超計劃生育;利用職權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業務拓展、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大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戴海清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缺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知敬畏,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龍崗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龍崗區委批準,決定給予戴海清開除黨籍處分;由龍崗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