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市委統一部署,2023年7月19日至8月18日,市委第六巡察組對原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黨組開展了七屆市委第六輪(財政支持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專項)巡察。2023年9月21日,市委巡察組向原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黨組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體責任情況
集中整改期間,原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黨組傳達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的重要論述和市委主要領導同志在聽取本輪巡察綜合情況匯報時的講話精神,專題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財政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和2018年以來中央歷次財經委員會會議精神,迅速成立局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分管局領導任常務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各相關處室及下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同志任成員的巡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通過局黨組會、局辦會、專題會、局周例會等形式聽取巡察整改情況匯報;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分管局領導任辦公室主任,相關處室主要負責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統籌巡察整改的綜合協調和督辦落實工作。針對巡察指出的具體問題,建立了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一一制定了任務措施,明確責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時限,以巡察反饋問題和整改工作清單為導向,以規范工作機制和制度建設為抓手,以推動工作和促進發展為根本,扎實推進問題整改。
局黨組書記帶頭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和財政工作的重要論述、2018年以來中央歷次財經委員會會議和市委主要領導同志在聽取本輪巡察綜合情況匯報時的講話精神,主持召開書記專題會研究整改方案,逐條逐項修改完善整改措施,主持召開局黨組會審議整改方案,切實履行整改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擔任整改落實領導小組組長,多次主持召開局黨組會、專題會、局周例會等聽取巡察整改情況匯報,帶頭領辦重點難點問題,研究落實整改措施,督促提醒其他班子成員切實落實整改責任,扎實推動各項整改措施落地見效。
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切實落實“一崗雙責”整改責任,扎實推進專項巡察整改工作,健全制度機制,明確任務要求,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實改、全面整改,堅持“當下改”與“長久治”相結合,重點對照“人、錢、事、制”四個方面,推動巡察整改成效轉化為財政支持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效能,助力深圳金融高質量發展。
二、巡察整改任務落實情況
(一)關于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財政工作重要論述以及黨中央、省市決策部署方面
1.不折不扣學習好貫徹好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財政工作重要論述精神。一是系統梳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財政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2018年以來中央歷次財經委員會會議精神以及財政支持發展專項資金相關制度規定,局黨組會進行了傳達學習并研究貫徹落實意見,各處室通過“三會一課”等,跟進學習有關內容。二是舉一反三,聚焦“第一議題”及時學,做到政治上跟定、時間上跟緊、思考上跟隨,集中整改期內共召開5次黨組會,安排第一議題、傳達學習類議題共17個,對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金融工作會議上、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推進金融高質量發展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的重要講話及相關會議精神,中央金融委員會會議精神等相關內容第一時間做了傳達學習,研究部署貫徹落實工作。集中整改期結束后,持續落實好第一議題制度,堅定不移做好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忠實踐行者。三是加快推進制定相關政策。印發實施《深圳市關于金融支持供應鏈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指導相關區出臺綠色金融專項政策,涵蓋綠色金融專營機構獎勵、綠色貸款貼息、綠色保險補貼等方面;2022年度深圳市金融創新獎獲獎項目中,綠色金融類項目共5個;持續開展綠色金融專營機構認定,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投向綠色低碳領域。
2.扎實落實好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一是進一步增強政策引領性。制定印發專項工作方案,推動全市金融業高質量發展。會同相關單位聯合印發《深圳市關于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的實施意見》,加大金融支持“20+8”產業集群力度。出臺專項政策,支持私募證券發展。印發《深圳市關于加快推動飛機、船舶租賃發展的實施方案(2023-2025)》,大力推動飛機、船舶租賃發展。二是全面落實已出臺政策。全面推動各項金融人才培養項目落地,加快推進金融人才調查研究。三是精準落實有關補貼政策。及時追回不符合規定的相關補貼,舉一反三,系統總結補貼發放過程中的審核要點和風險點,形成內部審核工作指引,明確審核規范操作。
3.全面落實黨組、領導班子對專項資金的牽頭抓總作用。一是加強黨的領導。修訂印發內部工作制度,進一步完善和明確重大項目、大額資金使用的審議規則,嚴格執行“三重一大”制度。二是規范決策流程。全面自查相關獎勵發放流程,約談提醒相關業務經辦人,舉一反三,后續在專項資金審批中嚴格落實相關規定。三是嚴肅決策。機構改革后及時制定內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議事決策規則,強化論壇補貼資金管理。四是進一步提高專項資金信息化水平。進一步梳理尚未入駐政務網的事項,形成清單后分批規整納入,目前已有兩個項目正式入駐廣東政務網。積極對接市有關系統,爭取實現專項資金申報事項全量信息化管理。改造優化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系統,企業登錄后可查看各審批環節完成情況,同時可收到短信提醒通知。進一步規范特別程序啟用流程,優化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時限。對于已完成資金撥付的歷史遺留項目,開展自查自糾。五是規范檔案管理。制定印發了內部文件檔案管理制度,建立專項資金檔案集中保管場地,安排專人負責檔案整理管理工作,加快推進專項資金檔案歸集、整理、存檔工作。
(二)關于專項資金主管監管責任以及專項資金管理使用的公平性和效率效益方面
1.不斷提高政策設計的科學性、系統性。一是保證各項政策制定、執行的公平性。采取集中評審的方式公開遴選有關金融人才項目承辦機構,進一步完善學員對項目質量的評價機制以及項目質量相關的約束機制,全力保障項目質量和學員體驗。對我市金融科技政策進行全面分析,優化有關補貼的申報流程。二是保證各項政策制定、執行的規范性。研究修訂有關政策文件,在規范性文件中對各相關事項進行明確,確保政策制定、執行規范。全面整理金融論壇補貼的審核要點和風險點,嚴格按照市有關辦法落實論壇類補助事項。三是確保在有效期內落實政策。組織研究學習了政策更迭過渡期的適用原則和銜接辦法,梳理相關獎勵發放有關情況,確保獎勵項目受理時相關政策處于生效期內。四是全力擴大政策措施受益面。對于申報數量較少的項目,加大宣傳推廣力度,組織召開政策解讀會,提高政策知曉度。對于受益面較窄的項目,已優化政策措施。擴大財政資金對風投創投支持的覆蓋面,舉辦“深圳創投日”系列活動,為更多風投創投機構搭建公益性的路演對接平臺,截至目前已有5900家次的創投機構參會觀摩路演、尋找投資機會。五是嚴格按流程進行規范性文件修訂、發布、廢止。梳理自查有關文件制定、廢止過程,在全局范圍內組織學習規范性文件制發相關規定,進一步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
2.加快資助政策兌現速度。一是將已受理獎補項目全部納入2024年預算,截至目前大部分項目已完成資金撥付。二是修訂專項資金內部管理規定,優化內部審核流程,加快審核時效。
3.嚴謹進行事中管理。一是加強實質審核、查重比對。明確金融人才各相關證書的核驗方式,2023年度金融人才補貼項目審核已經開始試行。修訂印發《〈關于促進深圳風投創投持續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資助項目申報操作指引》,對補貼項目提出實質審核要求。現場考察有關申報項目,杜絕重復申報。二是嚴格審核把關。責令有關企業及負責人退還不符合條件的相關補貼,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進資金清理追繳工作。明確項目審核的交叉審核、復核等工作流程及任務分工,及時剔除與有關項目申報無關的費用。三是健全評審機制。綜合考慮學術水平、專業資質、行業職稱,經單位推薦、抽簽,2023年10月邀請有關學者專家參加深圳市金融創新獎復審,并落實專家輪換、退出、獎懲、回避機制。研究修訂有關政策文件,科學優化評審機制。四是優化管理機制。健全內部審計機制,制定并實施2024年內部審計工作計劃安排,修訂內部管理制度,進一步明確專項資金審核責任人員要求。
4.加強事后監管中的跟蹤評價。一是資金撥付后持續跟蹤服務。持續跟進2018年以來有關項目補貼受益的機構,做好后續服務。二是強化項目績效目標管理。2024年金融領軍人才研修班、金融骨干人才研修班項目已啟動,招生階段充分動員各金融監管部門在深機構、金融行業協會力量,廣泛進行項目宣傳推廣及招生工作,并根據市場情況及招生結果開展項目。根據項目儲備情況和預算審核結果,科學編制預算績效評估目標,確保完成值不偏離目標值。三是常態化開展績效評價。結合實際修訂了有關內部管理規定,明確專項資金績效管理的職責分工、績效評價開展的頻次和方式。四是細化資助政策受眾面。進一步加大金融創新獎宣傳力度,鼓勵相關機構積極申報,優中選優,真正獎勵到優化金融資源配置、健全金融市場體系、完善金融服務功能、保障金融運行安全、推進產融緊密結合的項目。
(三)關于落實“兩個責任”、在專項資金管理過程中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方面
1.堅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一是召開全面從嚴治黨專題會議,對專項資金使用廉政風險和防控措施進行全面排查部署,要求各相關處室加強日常管理,對照巡察反饋意見,舉一反三做好整改。二是將財政專項資金廉政風險分析納入后續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會議內容。三是向各處室發送了工作提示,要求對照巡察發現的問題,有針對性開展提醒談話,進一步嚴明資金審核工作紀律,嚴防有關問題再次出現。
2.全面落實廉政制度。一是更新全局廉政風險防控清單,梳理廉政風險點,制定針對性防控措施。二是制定專項資金《廉潔承諾書》《廉潔告知書》,組織專項資金申報企業或個人簽訂。三是向接受現場檢查的監管對象發放廉政監督卡。四是組織開展專項資金領域警示教育,用好用活各類警示教育素材,引導黨員干部自覺對照反思,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底線意識。五是舉辦新興金融行業廉潔合規現場推進會暨第二批試點啟動儀式,總結第一批試點單位工作經驗,發布第二批試點企業名單60余家,并部署下一步重點工作。
3.切實轉變工作作風。一是及時聯系有關企業補充申報材料,嚴格審核。二是組織處室學習企業申報材料審核的規范流程,提高審核工作的專業性。三是將專項資金審核情況充分運用到干部績效考核工作中。
(四)關于對巡察和審計、財會等監督檢查指出的問題整改方面
1.切實整改既往問題。一是結合工作實際修訂了有關內部管理規定,明確資金審核的主體責任和人員責任。二是充分發揮內審作用,將專項資金內部審核的規范性,特別是審核人員情況作為專項資金審計的必審內容之一。
2.構建長效機制。一是修訂印發《〈關于強化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對多次續貸獎勵的情況明確申報條件和操作規范。二是對2021、2022年受理的有關項目進行嚴格審查,對不能嚴格符合借款合同要件因素要求的,通知補充佐證材料。三是加強對下屬事業單位的監督,督促嚴格進行課題管理,規范工作秩序,強化全員合規意識。
3.及時啟動有關金融人才培訓計劃。研究制定實施方案,遴選承辦機構,制定培訓計劃并開展招生,正按計劃舉辦相關培訓班。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委金融辦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及二十屆一中、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中央財經委會議精神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堅持和加強黨對金融工作的全面領導,以推進金融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從進一步完善財政專項資金管理配套制度、進一步健全隊伍建設、進一步提升專項資金精細化管理水平等方面,持續發力,鞏固運用好整改成果,扎實抓好制度規范和長效機制建設,補齊制度短板,加強約束激勵,促進巡察整改工作向縱深發展,為構建中國特色現代金融體系、加快建設金融強國作出應有貢獻。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金融工作、財政工作的重要論述,切實增強整改落實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一是進一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金融工作、財政工作的重要論述以及歷次中央財經委會議精神,堅持以習近平經濟思想為指導,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不斷提升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質效,推動深圳金融高質量發展。二是進一步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制度的集中學習宣傳,組織全辦黨員干部認真閱讀學習,嚴格執行專項資金管理中的內外部制度,從嚴從實做好專項資金管理。三是堅持“當下改”與“長久治”相結合,把財政專項資金巡察整改落地見效與長效機制結合起來,推動解決問題背后的體制性障礙、機制性缺陷和制度性漏洞。
(二)錨定高質量發展首要目標,不斷提升專項資金管理質效,切實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一是充分發揮財政支持發展專項資金的激勵效應,聚焦重點領域加強金融精準招商。二是推動傳統金融機構做優做強,不斷提高金融機構抗風險和穩健經營的能力水平,全力打造強大的金融機構。用足用好各項財政支持發展資金政策,支持傳統金融機構做大做強。三是促進特色專業領域加快發展。鼓勵私募證券行業合規高質量發展,拓寬社會資本進入創投領域通道,支持打造風投創投集聚區。抓好促進飛機、船舶租賃發展專項政策的落地實施。四是進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和擴大開放。全面助力香港鞏固和提升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促進深港金融深化合作,抓好《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等實施工作。五是聚焦服務高質量發展使命任務,做好五篇大文章,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優質的金融服務。
(三)堅持把防控風險作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題,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一是把防風險放到更加突出位置,迎難而上扎實做好存量風險化解處置,嚴防增量風險。當前重點做好突出風險處置工作,同時,舉一反三全面加強非法金融整治,抓早抓小。二是切實落實監管主體責任,強化央地監管協同,推動地方金融組織高質量發展。三是制定專項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切實做好打擊非法集資專項行動。
(四)持之以恒正風肅紀,鍥而不舍抓好作風建設。一是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暢通來信、來訪等信訪舉報渠道,堅持以問題為導向,主動發現問題,加大問題查辦力度。在解決具體問題的同時,及時查找工作差距和不足,舉一反三,加以改進。二是加強全辦黨風廉政建設教育,以嚴明的紀律,轉作風、糾“四風”、樹新風,鍥而不舍抓好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落實,深入基層一線,解決好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不斷提升群眾的獲得感。三是嚴格執行黨內談話制度,針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落實提醒談話制度,做到“抓早”“抓小”。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公開期限: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1月16日。
聯系電話:88120326;來信地址:深圳市福田區市民中心C區4062室,郵政編碼:518000;電子郵箱:jrb@shenzhen.gov.cn。
中共深圳市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10月17日